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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2章 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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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2章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

第四百五十五章战争是门肮脏的生意

格里菲斯家族上下,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焦灼。

一方面,是雷文为兽人战争筹谋许久,前后已1年有余,处于蓄势待发的边缘。

可另一方面,雷文的身体持续恶化,已经很久没有在公共场合露面,让所有人都怀疑,战争是否还能如期进行。

在这样的背景下,种种或真或假的“内幕消息”在坊间流传,让许多牵涉其中的人都心神不安。

战争是一门肮脏的生意。

肮脏与否还有争论余地,生意却是不折不扣的实在论调。

大军出发,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实在太多——粮草,车马,装备,等等等等。

当然,这些格里菲斯家族都自有准备。

可粮草总会被吃光,车马总会损耗,装备也需要修理、置换,每一项产业,都涉及成千上万的金币流转。

商人们害怕自己的投入血本无归,也害怕搭不上这趟发财的快车。

领民们关注的重点相对更加实际。

战争一起,物价注定会涨,他们要不要在战争真正开始前,囤上一批粮食呢

现在物价已经开始被炒热,若是打不起来,这时入手就是糟蹋钱;若是打起来,再买可就嫌晚了。

“伯爵大人那边怎么说”

狮王之傲酒吧里,葛朗低声问着。

作为随同托尔肃清山地领的一员,莫阿斯的惊艳表现给了葛朗极大刺激。

回来后,这位格里菲斯综合学院的优秀毕业生投入到了艰苦训练中,直到最近一段时间才稍有闲暇。

坐在他对面的,是一个左手戴着4枚金戒指的男人,也就是上次爵位册封中,唯一一个以文职身份担当骑士的胡厦。

“什么怎么说”胡厦回了一句。

“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。”葛朗用尺子量着酒杯、餐盘与桌边的距离,将其调整到对自己来说最舒服的位置。

这种奇怪举动,顿时引来了周遭酒客们的关注和议论。

胡厦无奈地叹了口气:“每次和你一起出来都是这样,想不引人注意都难。”

“你那强迫症什么时候能改一改”

“能改掉就不叫强迫症了。”葛朗端起酒杯抿了一口,又将酒杯严丝合缝地放回了原本位置:

“不过要我说,你手上那4个戒指,才是他们一直看过来的原因,都等着敲你闷棍发财呢。”

胡厦将左手缩进袖子,反唇相讥:“你的强迫症还是不够重。”

“我要是你,就把两边眉毛剃成一样!”

葛朗右边眉毛从中间断开,左眉却完好无损,让人看上一眼就难以忘记。

“少废话,天生的。”葛朗道:“伯爵大人到底是什么意思,接下来兽人帝国,打还是不打”

胡厦挑了挑眉头:“这是‘你们’那派人让你来问的”

葛朗是外地派的一员,和亨其顿、皮普、莫阿斯他们走得很近。

“……帮忙不帮”葛朗眉头微皱,透出几分不耐。

这次来,倒真不是皮普他们让他来,而是葛朗想要提升自己在派系中的地位,主动过来打听消息。

“当初可说好了,咱们学院出来的人,同进同退。”

葛朗、胡厦,都是格里菲斯综合学院毕业,根基浅薄,所以就打定主意抱成一团,互相守望相助。

“我哪猜得透伯爵大人的心思。”胡厦咂了咂牙子:“本来已经够累的了,结果到这里你还不让我休息。”

葛朗敏锐地察觉出了一丝弦外之音:“你最近很忙”

胡厦长声抱怨:“何止是忙啊,说是焦头烂额都不为过。”

“你是不知,最近咱们诺德行省内许多贵族,都想把自己不在继承顺位上的孩子塞进咱们雄鹰军里,伯爵大人是不胜其扰,所以把这问题推给了我。”

“前前后后,80多号人,最次都是男爵家族的孩子,哪个对我来说都惹不起。”

“现在光是安排他们的去处,就足够我头疼了!”

葛朗的断眉跳了跳。

贵族们也许傲慢、守旧、腐朽,但他们也有着平民所不具有的敏锐嗅觉。

如今这么大规模地把人塞进雄鹰军,显然是认定了战争必定会打响。

能打赢,就可以捞军功,让家族开枝散叶;打不赢,死在战场上,也能减少家族内耗。

这也印证了葛朗的判断。

他当然也没法摸到伯爵大人的心思,但身处军中,还是能看到源源不断运进军营的各类物资,那可不是偃旗息鼓的征兆。

战争,势在必行。

葛朗沉思,胡厦又挑起了话头:“其实不仅你找我有事,我这次出来,也有个问题想找你参详参详。”

“那些贵族子弟可千万别往我这塞。”葛朗立即道:“我手下就那么点兵力,分不出人来照顾贵族老爷。”

“你这也太看不起我了,我虽然不通军事,但也不会往自家军队里掺沙子啊。”胡厦瞥了葛朗一眼:

“……我是在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。”

“这次进攻兽人帝国,注定会危险重重。”

“更何况,雷文伯爵还受到国王陛下严令,必须得拿到一头泰坦幼崽。”

“我这种文职说是不上战场,可兽人帝国从来不缺空中力量,要是没有得力超凡保护,一旦遇到什么突发情况,我这小命堪忧!”

葛朗闻言,也认真思考起来。

这的确是个问题。

“去佣兵公会找找”

“佣兵算了吧!”胡厦摆手道:“那群家伙眼睛里只有金币,哪有半点忠诚可言”

“真要是到了战场上,遇到什么危险,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把我的戒指从尸体上撸了卖钱!”

佣兵几乎就是见钱眼开的代名词,为了独占任务收益背刺同伴的故事屡见不鲜。

以至于有人形容佣兵为“361”。

“3周换一次情人,6个月换一次装备,1年换一批队友。”

就是这种低劣风评,才让贵族们很少会将佣兵收为骑士、护卫,哪怕他们身手的确不错;即便是商人,和佣兵多半也只有商业往来,从不深交。

“对了,我这还真有个选择。”葛朗从腰囊里取出一张羊皮纸海报放在桌面上。

胡厦接过去一看:“染血弯刀竞技大赛……”

“这不是佣兵公会举办的吗”

葛朗道:“是佣兵公会举办的不假,不过我听说最近有个小子声名鹊起,是雄鹰镇本地人,并不是佣兵出身,你可以试着招揽一下。”

“算了吧,这种比赛,超凡哪会去参加啊。”胡厦摇摇头,将海报扔在了桌上:“还是等塞弗林来了我再问问吧。”

葛朗惊得甚至忘记了把海报收好:“塞弗林今天也要来”

塞弗林是葛朗和胡厦的同学,同样参加了上一次征讨山地领的行动,一身光明斗气当时可是耀眼极了。

不过与葛朗不同,塞弗林隶属于本地派,和托尔他们走得很近。

“是啊。”胡厦点点头:“我想着学院出来的,就咱们3个混的最好,一起聚聚嘛。”

“不过现在还没来,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”

“呵,呵呵。”葛朗皮笑肉不笑:

“这混蛋,不遇到麻烦事,才奇怪呢!”

……

第四百五十六章为什么追我

“为什么追我”

雄鹰镇外,一个名叫麦哈衣的男人正在黄昏中惊惶奔跑。

他跑得是那样快、那样急躁,跑到脚尖点地、跑到双臂都快摆出幻影,就好像身后跟着一头魔兽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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