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飘摇风雨(1).15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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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沅带领的北越大军,已然行进路程的一半,眼看着再过不久,就要到幽州了。

这行军以来的数日,沈宛也只是一开始的时候身子不好受,时常呕吐。过了两日,身子竟渐渐好起来,坐在马车上,也不如一开始那般难受了。

是以,在她的要求下,秦沅也就又调快了行军速度。他们的行军速度,竟比原计划的还要快些。

这一日,秦沅正坐在马车上,摸着沈宛此时微微隆起的小腹,想着这孩子生下来会是什么样。突然听见马车外有人唤他:“太子殿下。”

秦沅掀开车帘子,就见到杨殊正骑着马走在车旁,见到秦沅掀开了车帘子,他便拱手一揖,正色说道:“恭喜殿下,前锋军增援前线以后,大获全胜,将那些匈奴人打得损失惨重,现下已夺回两座城池。”

秦沅一听,当即连连赞叹:“好!很好,看来孤此次北伐,是出师大捷,传令下去,前锋军大获全胜,今晚所有将士一同吃酒,人人有份,共同庆贺这桩大喜事。”

沈宛坐在一旁,却不知怎的,瞧见杨殊的脸色一点点变差。

72、飘摇风雨(23)...

夜色如幕,将黛青色的远山笼罩住,远远瞧着,像是一片虚无。

似乎天地之间,这样的虚无总会给人无限遐想。犹如仙人的居所一般,不与凡世所融。

此时的近处却不同。

一双眼睛能瞧得见的,就是满山满野的人间烟火气。

沈宛揉着惺忪的睡眼,正拖沓着脚步,从营帐里走出来。

她此时虽然还没有显怀,却总觉得身子重了些。再不似从前那般身轻如燕,此时甚至觉得连一步都懒得迈出去。

唔,可是外头太吵了些,她想睡一会儿都不行。

沈宛出来的时候,刚刚从睡梦中睁开的眼睛,就被猝不及防地一晃。

外面实在太亮了些。

她停住了步子,站在原地,稍稍缓了一缓,才重新张开眼睛,看向了面前的情形。

只瞧见将士们三五成群,围拢了一个又一个火堆,因为人数众多,漫山遍野全被火光照得通亮,恍然一见,犹如白昼之时。

沈宛瞧着面前的景象,一时竟然有些不知所措。

正站在原地不知该干什么的时候,突然听见一旁传来一声:“宛儿?”

这声音十分耳熟,是平素里,成日在她耳边萦绕的声音。

沈宛循着声音的源头转过头去,果不其然,正见秦涣端端坐在一个火堆前。

他今日大约觉得放松,并为披着甲胄,不过此时的装束也与在东宫时的锦衣玉冠不同。

今日的他,不过是一袭素衣,原本一丝不苟束着的头发,此时也松了一些,额间垂下来一两根,额上是泠泠月光,额下大半张脸上又被灼灼火光映照着,竟也显得别样风流。

沈宛看着他,不由得轻启朱唇,却说不出一句话来。

……

这世上,竟有这般好看的人么?

从前人人都说她是汴京城中第一好的皮囊,没有哪一个女子比得过的。

可是她今夜却觉得,也许她这名号,今儿竟要被一个男子夺去了。

可她怎么觉得,输的心服口服呢……

秦沅坐在火堆前,不过他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坐着的,他的周围围了五六个人,全是将军的打扮。

那几个将军和秦沅此时展现出来的温润风流的模样全然不同,他们是显而易见的行伍粗人,正大碗喝酒,大口吃肉。

秦沅叫了沈宛一声,见此时她仍傻愣愣站着,不禁轻笑了一声,抬手拍了拍身边空着的位子,又开口唤道:“宛儿,过来坐。”

沈宛这时才稍稍醒过来,回过了神,连忙行礼道:“妾身给殿下请安。”

北越的女子,原本都是避讳见外男的。只不过人身在军营之中,竟不由自主显得比平时里豪放了一些。

是以,她行过礼,便顺从地走过去,盈盈坐在他的身侧。

秦沅今晚似乎很有兴致,也不知是否因为此时正在军中,也用起了海碗喝酒。

北越有男女三岁不同席的规矩,沈宛此时初初坐在这个围满男子的火堆前,不禁觉得有些不自在。幸好她终归与旁的女子不同,年少时便在她父亲的军中待过,没一会儿,也算是适应了。

今日沈宛身子乏,午后小憩竟一连睡了好几个时辰,一直到暮色四合,也就是方才的时候才醒过来。

军中的军士今日因为前线大捷,秦沅下了令,便暂停行军一日,在周围的山间打些野味,此时秦沅面前火堆上烤的,就正是那时得的成果。

待到沈宛到了的时候,火上烤的几只兔子正好已经熟了。

在坐的身份最高的就是秦沅,他不仅是三军主帅,军中的绝对决策者,还是北越当朝太子。在座的将军们虽然看着狂放不羁,不拘小节,可却全都是身居高位,懂得察言观色的人。

是以,此时此刻全都十分懂规矩的坐着,继续喝酒谈笑,谁也没有先去动那些兔子。

秦沅自然是知道他们这是什么意思,是以,便开口道:“今夜没有君臣,各位将军只管尽兴,不必拘束着。”

众人得了令,这才动起手来,纷纷去撕那兔子身上的肉。

秦沅却并没有动,而是等到他们都撕下了肉,用下去的时候。才缓缓伸出手,从那些成只的兔子旁边火堆上的角落上,取下一柄匕首来。

沈宛第一眼全然没注意到匕首上串着什么,只瞧见那匕首上镶着粲然的钻石,因为火光映照,此时正反着刺眼的光。

这匕首沈宛见过,她记得,这是秦沅最喜欢的一柄匕首,前时她去到他的书房中,还见过他将这匕首小心地收起,还有一次,见他拿出来仔细擦干净。

……此次倒还是头一回见他用。

秦沅见她朱唇微张,瞧着有些讶然,不禁开口:“想什么呢?”

沈宛看向他亮亮的眸子,忙摇摇头:“没事,只是在想,殿下怎么用这把匕首烤起东西来了?”

明明他之前还珍爱得连一丝蒙尘也不许。

秦沅听她这样说,却一副不在意的样子,随口说道:“方才手中就这么一件应手的,便用了。”

他说着话,已经将手中的匕首拿到了她的面前。

此时离得近了,沈宛一看,才不止注意到熠熠生辉的匕首刀柄,她这才瞧见那匕首上正整整齐齐串着三条兔子腿。

那兔腿显然已经烤得正好,放在面前,能闻得见阵阵肉香。

秦沅一手握着刀柄,一手从交颈衣襟伸进去,摸出了一个小纸包。

沈宛全程一直在边儿上瞧着,此时忍不住问了一句:“这是什么?”

说完,才觉得有些不妥。在这么多他的部下面前,她这样随意说话,实在有些不知礼数了些。

秦沅却像是全然没想到这茬儿一样,反而轻轻勾起唇角。尽管只有一手拿着,也利落地打开了纸包,将里头的粉末均匀撒到匕首上串着的兔腿上去。

沈宛这才弄明白,原来,他是带了调味料来……

秦沅知道她想问什么,只是拿起自己身前放着的空盘子,将手中匕首上串着的兔腿放到盘中去,头也没抬地解释一句:“厨房的人非要给孤。”

此时周围的将军们正忙着吃肉,正巧没有说话,空气中一时显得有些安静。

秦沅动作,这话便全被周遭的人听了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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